為切實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嚴格落實
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10月18日
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印發
《關于開展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省范圍內
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通知》明確,要嚴厲整治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強化學校校(園)長食品安全第一負責人責任意識。學校應建立對承包經營企業、校外集中供餐企業、食材供應商的考核評價機制,按機制及時更換、淘汰不符合考核評價要求的經營主體。
要嚴厲整治學校食堂承包經營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對學校食堂情況開展全面排查,督促學校嚴格按照程序組織招標,公開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者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對不具備餐飲服務主體資格和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能力的,依照相關規定解除合同協議,依法進行查處。
要嚴厲整治校外集中供餐企業資格不合規的問題。對校外集中供餐企業的經營資質進行全面核查,凡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校外供餐單位,依法進行查處。對合法合規的集中供餐單位,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
要嚴厲查處學校食堂、校外集中供餐企業食材供應的違法違規行為。對采購、加工制售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等食品的,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查處。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集中供餐企業對感官性狀異常、超過保質期的食材及時清理,對未落實進貨查驗、留樣、陪餐制度的,立即予以整改整治。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作為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集中攻堅的重要內容,與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集中攻堅有機結合,突出民辦學校、委托管理承包經營食堂等重點,集中力量開展大排查大整治,依法嚴厲查處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集中供餐企業、食材供應商等在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和食材供應中沖擊道德底線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并將相關情況通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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